急性灭鼠剂毒饵的使用方法

急性毒饵灭鼠,由于鼠类摄食行为的影响,常常达不到预期的效果。因此,必须先投前饵。在投前饵之前,先选定投饵点,每点放塑料布一块,3~5天后再放前饵100—200克。每日检查补充前饵消耗量,完全消耗的点加倍补放。共3–6天。连续2天消耗量不变,表示鼠类已失去警惕,达到自由取食的程度。这时可收起前饵改用毒饵。毒饵投放量是各点前饵消耗量的一半,但不得少于25克。毒饵投放2天,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也可以投放7天。对褐家鼠和黄胸鼠投饵点的距离5一10米,对小家鼠1—2米。毒饵处理结束后,彻底收集剩余的毒饵和鼠尸,深埋或烧毁,防止其他动物二次中毒。

急性灭鼠剂毒饵不可能完全毒杀一个地区所有的鼠类。灭鼠工作必须继续进行。先停止投毒一周,待亚致死量中毒的个体恢复后,再改用另一种灭鼠剂。投毒饵前同样也要先放前饵。同一种灭鼠剂在6个月内不要重复使用。

急性灭鼠剂灭鼠后,待残留鼠失去警惕性时,也可接着改用慢性抗凝血灭鼠剂消灭残余的个体。在鼠密度高的场所,这样做比较经济,可以节约大量的诱饵和劳力。缺点是容易引起拒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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